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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徒为“讨债”实施非法拘禁被批捕
时间:2016-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怀疑他人在赌局上“出老千”害自己输钱,纠集同伙对其实施非法拘禁讨要“欠款”。4月25日,灵川县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对犯罪嫌疑人粟某等四人批准逮捕。

去年8月份,粟某在八里街某酒店参加赌博,当时是戴某当庄,一个小时的时间内,粟某就输了一万多元,粟某感觉当天运气不好,就收手不赌了。过了半个月,有朋友悄悄向粟某告密,称赌博当天戴某是“出老千”的。粟某火冒三丈,立即打电话质问戴某,戴某并不承认。2016年1月23日下午,粟某在八里街某棋牌室偶遇戴某,粟某立即打电话召集李某、秦某、陶某、赵某(在逃)等四人前来围堵戴某,并通过殴打、刀砍等方式将戴某带上一辆银色商务车,之后,用车将戴某运到粟家村附近的一块空地上,继续通过殴打、威胁等方式要其退钱给粟某。之后,粟某看到戴某不敢反抗,要求戴某与其互加微信,并从微信上转一万元钱给自己,戴某照做,粟某才将其放走。

灵川县检察院认为,粟某等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涉嫌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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