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4日,灵川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灵川县九屋镇黄梅村委下寒岭村“寒岭门”山场公益林被砍伐的情况向灵川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灵川县林业局依法及时履行林业资源行政监管职责,依法对“寒岭门”山场被非法砍伐的行为履行行政处罚的法定职责。
该检察建议得到了县林业局的回复,林业局表示林业派出所已对该砍伐林木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最高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桂林市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检察院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