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案件信息发布
案件信息发布
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蔡某甲等批准逮捕
时间:2018-10-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日前,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蔡某甲、蔡某乙、秦某某、唐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其批准逮捕。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检察院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