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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索要分手费纠集亲友非法拘禁前男友被批捕
时间:2019-06-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蒋某(女)与周某分手后,纠集亲友找周某索要分手补偿费,在索要未果后,对周某实施殴打,非法限制周某的人身自由。近日,灵川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对蒋某批准逮捕。

据悉,2014年11月蒋某与周某相识,双方一起生活并育有一女, 2018年两人分手。蒋某以双方同居四年,共同生活,共同劳动,产生的收入应属共同财产为由,找周某索要分手补偿费。2019年2月份,蒋某与周某签订了一份自愿赔偿15万元人民币的调解协议,当天蒋某便拿走84000元,并约定剩余66000元钱于2019年2月14日内全部结清。

2019年2月22日凌晨1时许,蒋某叫其哥哥蒋某甲及其现男友蒋某乙等人到周某家中找周某要钱,周某表示目前没有钱,几人便对周某进行殴打,并用车将周某从灵川县带至兴安县的一个废弃工棚内继续逼迫周某还钱,期间蒋某乙等人用木棍、砖头等凶器反复殴打并威胁周某,直至周某答应把自己经营猪场的生猪处理后再还钱,几人才停手,并于当日凌晨五时许将周某送回。          

该院认为,蒋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符合非法拘禁罪的犯罪特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建议以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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