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自称同性恋与另一男子约会时,趁对方洗澡之际,将对方的3300元现金及手机盗走。近日,犯罪嫌疑人秦某因盗窃罪被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9年6月18日,秦某与潘某在某同性恋交友平台认识,当日傍晚秦某从桂林市坐车到灵川县找到潘某,并一起来到潘某家中,秦以潘某身体有异味为由让潘某先洗澡,秦某趁潘某洗澡之际,将潘某放在卧室的3300元现金及放在客厅的手机盗走。2017年8月21日秦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遂向灵川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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