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荷》
一品青莲若为官,光风霁月伴青廉。
世人都学莲花品,官自公允民自安。
熔熔日暖花如丹,剪剪风来玉臂寒。
悦目赏心淡名利,诗人得句胜作官。
“廉”——以廉养人,廉以立检
近年来,灵川县检察院以党建为中心,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将“从严治检”“廉政司法”“正风肃纪”当作不变的廉政要求,筑牢防线,全面强化廉政制度保障,做到讲政治、顾大局,是灵川县检察院党建工作的核心内容。围绕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室监督权限和工作程序,制定《灵川县人民检察院纪律作风督查方案》,明确监察室“干什么”的问题;制定《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方案》,明确监察室“怎么干”的问题。干警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等成为灵川县检察院的常态,也成为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2018年,灵川县检察院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以“办法”“清单”开局亮剑,把履行“两个责任”作为队伍廉洁建设的“牛鼻子”,通过制定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要点、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两个责任”分解到党组成员和中层正职,努力构建层层管理、层层监督。设置廉政文化长廊,展示宣传廉政文化,实现廉政教育全覆盖,构建“管人”与“管事”高度统一的队伍廉洁建设格局。上半年以来,党组成员共讲授专题党课4次,对干警廉政谈话5次,提醒谈话4次。灵川县检察院以正风肃纪先声夺人,以专项整治寻求突破,以自查自纠纠偏纠错,以检务督察寻根探底,坚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扎实推进灵川县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怜”——爱怜天下,情动万家
面对新时代新变化新要求,灵川县检察院加强司法救助、护航未成年人等检察服务工作,践行司法为民,做实做细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关爱群众工作,传承和弘扬“莲韵”精神。举办“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有效推动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通过与学校、教育局、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协商合作,开展“法制进校园”“打击校园暴力”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把爱洒向孩子;积极将公益诉讼纳入“一把手”工程,向县政府发出保护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的检察建议,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正义传递到山水间;通过下访接访制度,主动约谈信访人,将信访化解在基层;通过发放司法救助金,资助贫困学子,慰问困难党员、留守儿童,把党的“好声音”传递到基层,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连”——上下连心,共谱检察情
灵川县检察院积极克服案多人少、司法体制改革人心浮动、脱贫攻坚任务繁重等诸多实际困难,坚持抓班子、带队伍、谋发展、创品牌的工作思路,通过加强班子学习和协作,努力提高班子的政治素养和理论决策水平,把抓学习、重实践、讲团结、谋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完善了党组议事和决策制度,自觉接受干警的监督和评议,班子成员之间通过民主生活会、相互谈心等方式坦诚相待,讲大局,识大体,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理解和内部协作力度。院党组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建党节等节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搭建干警相互交流和沟通的平台,提高干警凝聚力,全院上下团结一心,人人发挥主人翁精神,在积极为灵川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同时,也为自己赢得了广阔发展空间,全院各项业务工作实现争先创优满堂红。近年来,灵川县检察院四次荣获“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并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桂林市文明单位、全市检察新闻宣传先进集体、桂林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优秀基层党组织,荣获“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示范岗,监所检察科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区检察业务优秀集体。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检察院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