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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通报领导干部办案情况,落实司法责任制
时间:2018-08-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灵川县检察院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理案件情况通报工作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对担任员额检察官的领导干部2018年上半年办案情况进行通报。

        该通报由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据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今年上半年担任员额检察官领导干部办理案件数据进行统计汇总,核实无误后,向全院通报。此次对检察长、副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等8位领导干部办理的204件案件情况进行通报,重点通报办案组织形式、案件名称、案件类别、是否为重大疑难案件、办理结果、办案周期、办案数量等内容,接受全院干警监督。

       今年以来,该院累计进行了2次办案情况通报,促使领导干部多办案、办好案,全面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在司法办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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