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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检察院2018年1-9月主要办案情况公开
时间:2018-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18年1-9月,灵川县检察院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批准或决定逮捕183件270人,起诉151件215人。该院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案件,批准逮捕45件58人,起诉35件46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案件48件71人,起诉32件46人;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5件22人,起诉25件37人;关注民生热点,批准逮捕利用电信网络犯罪案件3件3人。

  2018年1-9月,灵川县检察院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批准逮捕未成年人1人,不批准逮捕2人;起诉未成年人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批准逮捕涉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9件13人,起诉6件6人。

  2018年1-9月,灵川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发现刑罚执行和监督活动违法情况书面提出纠正51件次,已纠正 51件次;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43人,已采纳提出建议41人,采纳率95.3%;监外执行活动监督中,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7件次,已纠正27件次。

  2018年1-9月,灵川县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民行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民行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9件,公益诉讼案件共立案4件。

  2018年1-9月,灵川县检察院依法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1名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确有困难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实施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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