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悉,近年来,灵川县检察院紧密结合该院工作特色,适时调整信息、宣传工作思路,选准主攻方向,在“新”、“特”、“深”上下功夫,在省级以上报刊媒体发表稿件400余篇,取得较好宣传效果,该院于2016、2018年分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胡琴同志从事宣传工作以来,连续4年在全区、全市检察机关宣传评比中获得多个奖项,近年来,该同志在检察日报、公诉人、正义网、广西法制日报、桂林日报等报刊媒体上发表200余篇,同时,为适应检察新媒体发展需要,该同志负责开通、运营管理本院检察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通过“两微一端”共发布信息1500余条,检察宣传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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