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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有温度的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
时间:2018-1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有温度的法律,这句话不仅只存在于书面上,而是被检察官带进了受害人的家中,渐渐走进了人心。12月20日,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秀维将40000元的司法救助金送到了潮田乡最远的南圩村委寨抛胆村的贫困户罗某手中。

2018年2月9日,罗某带着女儿搭乘同村邻居杨某驾驶的无牌三轮低速货车在通往寨胆村到五指山方向时,由于杨某驾驶操作不当撞上路边山体,造成罗某女儿当场死亡,罗某身受重伤。事故发生后,罗某与杨某达成赔偿协议,杨某需赔偿罗某共计人民币143400万元。目前杨某已赔偿死者家属共计人民币53400元,仍有9万元的赔偿款无法赔付。

在办理该案时,灵川县检察院了解到,事故双方的家庭都在偏远的山区,经济收入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的种植为主,此次事故造成罗某骨盆受损,需长期卧床,无法继续劳作。而杨某家住在离罗某家更偏远的大山上,常年经济收入不稳定,家中5口人,仅有他一个劳动力,两个家庭都属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为帮助这两个贫困家庭缓解经济压力,灵川县检察院申请了4万元的司法救助金,用于帮助罗某开展后续治疗。下一步,灵川县检察院还将开展对杨某的扶贫帮扶,尽快使其恢复生产生活,有能力偿还罗某的经济损失。

据了解,灵川县检察院2017年以来共发放救助金22.5万元,通过司法救助和帮扶,为13个受害人的家庭缓解了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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