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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检察院获“2018年度灵川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时间:2019-03-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灵川县2018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评比结果揭晓,灵川县检察院获“先进单位”称号。

据悉,2018年以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通过制定工作制度、成立写作小组、学习先进经验等举措,充分调动干警的写作积极性,形成全院参与,人人动笔的良好氛围,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年内,该院发表各类宣传稿件300余篇,其中获自治区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200余篇。2018年,该院获“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称号,一名干警在全区检察机关新闻宣传评比中获“二等奖”,并获“全区检察机关优秀通讯员”称号。

该院副检察长秦庆宏表示:“希望我院干警继续保持对写作的热爱,积极动笔动手,创作出更多、更优秀的作品,进一步提高检察新闻宣传作品的质量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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