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沟通协调,形成公益保护之合力。
为宣传公益诉讼,增进相关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的了解,灵川县检察院主动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与行政机关形成良性互动。先后到县法制办、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水利局、县食药监管局、县文化局、县民政局、县污水处理厂开展工作沟通会议。并与相关行政机关及时互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违法行政行为整改等情况,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和司法监督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将典型问题形成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县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公益保护力量。
二、关注热点,深挖线索扩大案件来源。
线索的摸排和收集是公益诉讼案件的基础,也是公益诉讼案件难点。灵川县检察院密切关注当地媒体报道的热点问题,尤其是对生态、环境等领域群众反应强烈的侵害民生、损害社会公益的线索。此外,主动走访也是线索的重要来源,灵川县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工作,并成立由分管副检察长、民行负责人组成的公益诉讼办案组,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等领域开展了专项行动。为解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较少的问题,灵川县检察院积极拓宽公益诉讼线索举报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打造了公益诉讼“随手拍”举报专栏,群众可以通过该平台,迅速上传举报信息和图片,方便快捷地提供线索,激活社会参与热情。
三、借助技术工具,助力公益诉讼稳步开展。
根据公益诉讼办案实践需要,灵川县检察院先后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部门配置了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录音笔、相机等硬件设施,为能够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有效破解新形势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和调查取证难题奠定硬件基础。此外,为应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的案件存在地理位置特殊、范围广等情况,灵川县检察院还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部门配备无人机,借助高技术手段取证,解决公益诉讼办案过程中取证难的问题,提高公益诉讼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激浊扬清,绿水青山尽开颜。
自公益诉讼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以来,灵川县检察院共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余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成效。
检察建议发出后,均已得到相关行政机关的回复和整改。灵川县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督促林业部门对破坏生态公益林的10名违法行为人进行林政处罚,收缴行政处罚罚款21.12万元,对涉嫌刑事犯罪毁林开荒的行为人进行刑事立案3件5人;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督促环保部门、畜牧部门对违法养殖场进行整治,修建净化设施。
检察机关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未来,灵川县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继续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为建设美丽灵川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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