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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青春护航,灵川检察督促落实最高检“一号建议”
时间:2019-05-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18年10月,最高检就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向教育部发出了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教育部对检察建议书高度重视,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严格落实。

近日,灵川县检察院针对最高检“一号建议”在本县教育部门的落实情况对灵川县教育局进行了走访,同时将最高检“一号建议”送达灵川县教育局。

双方人员对最高检“一号建议”内容精神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后,一致认为该建议对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校园性侵具有重大意义,必须尽快、完全落实建议内容。灵川县教育局介绍,在今年初全区教育系统相关会议上,上级有关部门已经传达了最高检“一号建议”的有关精神,该局已经开始落实并制定了相关文件,有关工作的开展正在有条不紊之中。

最后,灵川县教育局有关领导表示,一定将最高检“一号建议”落实到位,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希望通过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预防校园性侵案件的发生,为祖国的花朵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共同筑力为青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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