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6日上午,桂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邹定华,第五检察部主任刘明娟到灵川县检察院开展以“全市检察机关完善区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服务打好‘三大攻坚’”为主题的调研活动,灵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秀维,民行科全体干警参与座谈。

座谈会上,曾秀维对灵川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的机制建设及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作汇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机制,与上级部署同频共振。该院认真传达学习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公益诉讼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按照上级部署,统一行动,通过专项行动,进行类案监督,实现问题梳理。
二、抓机制,保障公益诉讼工作有效开展。该院完善内外协作配合机制,实现案件线索双向移送,与县监察委签订《灵川县监察委员会、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推动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中共灵川县委办公室、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向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得到人大的肯定和支持;顺应业务需求,为公益诉讼充实办案力量。
三、漓江流域生态保护。通过打击漓江流域“非法采砂”行为,保护漓江上游生态环境;开展“违法网箱养殖造成水污染问题专项监督行动”,保护漓江水质;开展“环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工作” 对漓江上游毁林种果、违规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饮用水水源安全等问题进行重点关注,督促治理。

邹定华在听取汇报后对灵川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给予肯定并提出要求:
一、继续争取党委、政府、人大及监委的全力支持,对于如何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使公益诉讼工作取得实效等问题进行归纳和梳理,认真思考,积极履行公益职能,服务“三大攻坚战”。
二、明确政治站位,对上级院工作要求和上级院部署的专项行动要积极学习、贯彻、领会,落实专项安排,并使之成为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在提升案件数量的基础上兼顾案件质量,对案件进行深入、系统性研究总结。善于挖掘亮点与闪光点,摒弃以往公益讼案件线索发现难的观念,拓宽工作思路,探索建立工作协作机制。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检察院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