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2019年的尾声已响起,时间悄无声息地溜走,偷走了一年的时光。在这一年里,检察岗位上的你,翻出年初立下的目标,是否已经完成,书写了怎样的担当,再看看2020年,又有着怎样的期许。让我们看看灵川检察岗位上这些最美的奋斗者,如何践行初心,书写检察担当。
2019年,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取得较好成效。
一、落实县委部署,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突出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经营、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网络电信诈骗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件5人。
(二)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内,我院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9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8件,其中,已发出检察建议15份,收到回复11件,4件未到规定的回复期。已办理案件中,1件涉及食品药品监督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件涉及环境保护领域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250%。
(三)服务脱贫攻坚战。按照上级部署,我院认真配合扶贫点村委制定分年度分措施脱贫计划,共计4户18人。一年来,我院共组织开展入户调研、政策宣传,传统节日走访、慰问,协助村民进行水渠清淤等活动18次,为联系点村委筹措新建会议室资金30000元、扶贫慰问的资金达16000元。
二、围绕社会安全稳定,深化平安灵川建设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厉打击恐爆枪、黄赌毒、黑拐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活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本院移送审查逮捕案件合计229件356人,批准(决定)逮捕案件185件301人,不(予)批准逮捕案件18件39人,受理公安机关、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合计209件322人,提起公诉164件25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30件37人。
(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放贷、村霸、地下执法队等重点黑恶势力,共办理审查逮捕涉恶案件4件8人,办理审查起诉涉黑案件1件23人。
我院办理的李某某等人涉黑案于2019年9月9日审结后上提一级由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已于今年11月25日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灵川县委、政府对全县32个自然村(组)屯换届后干部不移交公章、账簿、资金,严重影响基层组织建设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的工作安排,我院派出一名副检察长担任集中整治第二执行小组组长,对我县13个村(组)屯进行摸排走访,追回集体资金376.5万元,并将所有换届后未移交的公章、账簿追回全部移交。
(三)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建议”,我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务求将“一号建议”落到实处。在办理刘某猥亵多名男童案后,我院立即向灵川县教育局通报案情,共同商讨制定杜绝此类案件的应对措施,灵川县教育局于4月18日印发《灵川县防范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遭受不法侵害工作方案》,对防范校园学生遭受不法侵害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和防范措施,要求全县各有关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申诉类信访案8件,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案9件,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12件,办理控告案件19件,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控告42件。
三、开拓进取,奋斗筑梦
(一)年内,我院一案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精品案件”称号,2名干警分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区检察机关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监所检察科所办理的刘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精品案件”,同时监所科干警因办理周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获评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被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二)成功举办全区首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该案申请人漆某不服灵川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且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生效后,灵川县自然资源局申请灵川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灵川县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执行《行政裁定书》,漆某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向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提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申请。案件承办检察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以后,针对涉及案件处理的关键问题进行提问,并以案件事实和证据为依据,对案件进行公正评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12月23日,我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统一发放仪式,为14名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9.5万元。在此次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的见义勇为事迹主人公——“挡刀女孩”崔译文,也在受助申请人的行列。崔译文在梁某故意伤害案中见义勇为身中8刀,鉴定为重伤二级。事发后住院治疗和后期恢复需要大量资金,现由于崔译文受伤,其母亲从宁波奔赴桂林陪护,经济来源全靠其父亲,生活陷入困难。为此,崔译文向该院提出司法救助金申请。县检察院经过认真审查,认为申请人崔译文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迅速向县政法委汇报,经研究决定给予司法救助金5万元。
2019的画卷,在砥砺前行中铺展;2020的华章,在新的奋斗里书写。一个人的奋斗,可守得春暖花开,而灵川检察一线干警的共同奋斗,则可以浇灌出更加美丽的“平安灵川”。在检察岗位上,灵川检察干警们将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作新时代的弄潮儿,用奋斗成就梦想,坚持司法为民,始终坚守在维护公平正义的第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