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评比中获奖
时间:2020-01-03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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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2019年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评选结果出炉,灵川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水体污染防治公益诉讼案”,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


2019年6月初,灵川县检察院在与县人大沟通过程中了解到,灵川县自来水公司在潭下镇山口村设置的饮用水取水口附近有养殖排污情况,掌握案件线索后,该院立即对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收集证据,发现该取水口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同时区内存在四处养殖排污点,影响取水口水质,给饮用水水源安全造成隐患。
灵川县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7月1日向灵川环境保护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履行职责。灵川环境保护局对检察建议书提出问题高度重视,向涉案养殖场、经营者、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现养殖户已取消养殖棚舍,并清理了养殖废弃物,其他经营者、单位也已整改完毕。
该案的检察建议以事实为依据,围绕行政机关职能范围、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的后果和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检察建议的准确性。检察机关聚焦民生保障与水污染类环保社会公共利益保护问题,通过办理该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快速联合履职,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广大群众饮用水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该院积极破解难题,力求将养殖户受损利益降至最低,推动公益保护和保护群众经济利益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