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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宫”仍不悔改 入室盗窃再判刑
时间:2020-04-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五次入狱的唐某,出狱2个月又伙同他人撬门入室盗窃。近日,经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灵川县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唐某今年35岁,曾因犯盗窃被法院4次判刑,最近一次判决于2019年8月9日刑满释放。刚被释放出来两月,唐某再次伙同他人于2019年10月18日到八里街某村撬门进入他人家中实施盗窃,盗走一条项链。唐某与同伙得手后,看见该村一栋楼的大门是开着的,就采取同样的方式,进入盗走一对黄金耳钉和人民币800元。

2019年10月19日,唐某再次伙同他人到灵川县灵川镇入室盗窃同栋楼两户人家的钱财及手机。当日晚上,唐某与同伙又来到灵川县定江镇一栋出租房内盗走他人的首饰及手机。受害人报案后,经灵川县公安局侦查发现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2019年10月21日将唐某抓获。

经灵川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唐某在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唐某多次入室盗窃,且又系同种犯罪的累犯,可以酌情从重处罚。遂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为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政法机关近年来都在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行为,但像唐某一样“多次进宫”不悔改的犯罪分子依旧存在。为了广大群众财产安全在此郑重提醒各位广大群众加强防盗意识。

在此灵川县检察院提醒群众,做好如下入室防盗措施:

1、外出要关好门窗。家住农村的居民最好不要使用明锁。明锁极易被撬扭,且悬挂的明锁无疑是告诉盗贼家中无人。

2、家中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现金、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存折、银行卡不要同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存放一起。

3、出门在外,有财不轻露,不给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4、如遇盗贼入室行窃,要以保护自身安全为重,并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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