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在2017—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档案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先进集体。

周炜在2017—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先进个人。

近年来,灵川检察院的档案管理工作在上级检察院和县档案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本院实际,以创新服务为重点,不断加强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灵川县检察院档案室作为一级档案室,截止2019年底,库存档案其中包括文书档案2939件、诉讼档案11969件、录音录像照片光盘179件、会计基建技术档案594件,机读目录共计15681条,档案数字化工作已占库存档案的85%以上。
1、成立组织机构,层层抓落实。院党组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坚持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问责制。成立了本院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内勤和档案工作负责人员组成。建立了检察长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档案管理人员为主,各科室内勤为辅助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网络,并由我院监察室对档案移交工作进行专项督察,有效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2、完善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本院不定期组织办公室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前往市检察院了解档案工作新动态,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并结合本院档案工作实际,及时完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同时由办公室定期组织各科室内勤和档案工作负责人员学习贯彻《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制度、新规定、新做法,切实把完善制度和落实制度一起抓。
3、加强档案人员具体操作业务学习。在业务素质方面,支持鼓励档案管理人员参加各级检察院、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理论和业务水平。同时由院办公室组织,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定期对各部门内勤,特别是档案责任人员进行档案工作检查指导,使他们正确掌握诉讼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方法,确保归档质量。
4、定期全面清点、整改。2016年,本院以上级检察院档案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为导向,对档案室库存以及档案软件信息录入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彻底的清点整改。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按照院党组要求及检务督察工作计划,由院检务督察小组进行专项督察,由办公室全面负责整改,并从其他部门抽调聘用人员协助档案管理员,更换了档案室全部库存案卷的档案盒,重新整理摆放档案密集柜的各类案卷,收集补齐应归档而未归档的档案,重新录入全部归档档案的电子信息,本院档案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5、严格工作规程和审批手续。本院严格归档、保管、借阅等各项操作规范和工作规程,强化诉讼档案的管理,为确保归档及时、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规范,借阅登记审批手续齐备,办公室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归档数量、质量情况以及超期未归档、超期未还或未办理相关手续等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并督促存在问题的部门及时整改,力保依规按时保质完成档案相关工作。
6、完善配套设置确保硬件达标。本院注重档案室硬件设施的达标,除严格按照标准要求配置设施外,定期清扫库房,更换驱虫药,并对档案库房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及时更换故障设备,为进一步推进档案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创造了良好的物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