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7日上午,由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廖某某等五人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在灵川县看守所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
以廖某某为纠集者的涉嫌恶势力犯罪团伙,向灵川县境内多家民营企业收取“修路赞助费”,时间跨度长,严重侵害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秀维亲自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当庭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就定罪和量刑进行了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法庭将在评议后择期宣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此次检察长出庭公诉涉恶案件,彰显了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决心。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重手,对黑恶势力以高压态势进行严厉打击,用实实在在的成效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