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邹定华一行前往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就水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展开调研,并与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桂林灵川青狮潭水库库区管理站进行座谈。
调研组一行在灵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带领下实地前往青狮潭水库,查看了青狮潭水库生态环境基本情况,并对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现场进行实地走访调研。随后,在桂林灵川青狮潭水库库区管理站会议室开展联席座谈会,会议围绕青狮潭库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并听取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及桂林灵川青狮潭水库库区管理站关于做好青狮潭水库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桂林灵川青狮潭水库库区管理站站长王刚简单介绍了近年来为管理维护青狮潭水库的生态环境,管理站所做的工作,面临的困难和解决措施。
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秀维表示,就桂林灵川青狮潭水库库区管理站提出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灵川县人民检察院与桂林灵川青狮潭水库库区管理站的日常联系,建立长效机制。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邹定华副检察长表示,青狮潭水库是桂林市第二水源,青狮潭库区的良好面貌是大家共同的努力结果。他强调,灵川县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转变观念。在依法展开公益诉讼工作的同时,推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制度化、常态化,更要落实各项机制建设的后续工作,让青山更青,绿水更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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