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灵川县人民检察院走进灵川县各中小学,以摆放法治宣传展板的方式为学生们宣传法律知识。
检察官:同学们,知道什么是毒品吗?
同学A:我知道,我知道,就是吃了那个东西,我们会中毒。
检察官:阿姨今天要跟你们说的毒品,如果吃了,那后果比中毒可要严重得多哦。同学们知道这是什么吗(指着冰毒的照片)?
同学:是冰糖。
检察官:那这是什么(指着五颜六色的摇头丸)?
同学:是水果糖。
检察官:那这个呢(指着K粉)?
同学:这是面粉。
检察官:恭喜你们,你们都答错了。阿姨刚才所指的东西都是可怕的毒品,只是披上了美丽的外衣,我们以后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识破它们好不好。
同学:好。
检察官:阿姨刚才给你们看了什么是毒品,现在就告诉你们毒品的危害性,你们听完肯定会很吃惊,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东西(介绍危害性:略),听完阿姨的介绍你们觉得毒品可怕吗?
同学:可怕。
检察官:那你们知道要如何远离毒品吗?
同学B:坚决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检察官:回答正确,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贪小便宜,不接受陌生人给的任何食物或物品。
同学C:阿姨,我可以在自己吃之前,让他先试一下。
检察官:这个方法可以用来试探食物是否有毒,但对于毒品而言不可行。因为给你毒品的人很有可能自己本身就吸食毒品,阿姨刚才说过毒品一旦沾上就戒不掉,即使他在你面前吸食,你也绝不能去碰,知道吗?
同学C:知道了。阿姨,我告诉你,那个人经常捡地上的东西吃,一点都不讲卫生(指着远处一同学)。
同学D:对,他经常捡东西吃,我们都不愿跟他玩。
检察官:(搂着同学C、D的肩膀)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缺点,作为同学,最重要的就是和睦相处,不能当众去嘲笑别人或者去说别人的缺点,更不能拉帮结派孤立别人,这些行为可都是属于校园欺凌行为哦,同学们跟阿姨过来,一起学习一下什么是校园欺凌,该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吧。
同学E:阿姨,校园欺凌不就是高年级的人打低年级的人吗?
检察官:打人只是校园欺凌其中一种表现形式,校园欺凌还包括言语欺凌、社交欺凌以及网络欺凌(逐一详细介绍:略)。现在知道哪些行为是校园欺凌了吗?
同学:知道。
检察官:那当众嘲笑、辱骂他人,孤立他人对不对?
同学:不对。
检察官:其实,阿姨今天更想和你们聊聊,我们该如何预防性侵这一话题(观察同学们的反应,几个女同学捂着嘴笑,特别害羞,低年级的孩子就很好奇)。
检察官:同学们,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让自己远离伤害,我们要正视这个话题,不要逃避,更不需要害羞。很多坏人就是因为我们不了解什么是性侵行为才有机会伤害我们。所以我们要在伤害发生之前,了解更多相关知识,不给坏人有可乘之机。下面就跟阿姨一起学习预防性侵的知识,好不好?
同学:好。
以上,只是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关爱明天 桂检护航”一村一法治巡讲宣传月活动的一个缩影。今后,该院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给学生传递法治正能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