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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护漓江水域生态环境
时间:2020-09-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查处违法捕鱼,保护漓江水域生态平衡发展的检察建议后,灵川镇人民政府联合灵川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执法大队、灵川县河长办、灵川县应急管理局先后在灵川镇大面村委、双潭村委,双洲村委等漓江河段开展收缴地笼执法活动。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执法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据悉,今年4月以来,漓江(灵川段)沿岸村民在禁渔期内,多次乘竹筏利用地笼或电鱼工具进行非法捕捞,灵川县检察院对该情况进行调查后,搜集固定证据,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收缴地笼执法活动当日,执法人员三人一组,乘船至河中央将地笼打捞收缴上岸,沥水装车运往集中地进行统一处置。现场收缴地笼100余条,并放生地笼中被捕各类鱼虾,同时,执法人员不忘对漓江沿岸的围观村民进行相关渔业法律法规宣传。

据悉,有“绝户网”之称的地笼被放置河道中,不仅影响河道内鱼虾的生存繁殖,破坏水生物多样性,还易阻挡水草等杂物向下游的流动,导致河道阻塞,影响行洪。现禁渔期虽已结束,但职能部门打击非法捕捞的行动未停。

此次行动,多部门通过联合治理,打防结合的手段,有效打击了非法捕捞行为,下一步,灵川镇人民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多部门间联合执法,对非法捕捞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保护漓江水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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