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4日上午,为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及桂林市检察院第三部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的通知要求。灵川县检察院秦庆宏副检察长带领第三部检察官到灵川县看守所,对看守所的安全防范及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了解看守所新收嫌疑人,以及在押人员身体状况等情况,重点对疫情防控措施、收押、出所、教育管理、监管安全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秦庆宏副检察长就疫情防控应对工作提出了建议:一是严禁外来物品进入监区,做到对外切实隔离。二是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强在押人员健康检查,做好通风预防工作,日常提讯需全程佩戴口罩;三是监管民警做好日常自身防护措施,增强防护意识;四是加强新入所人员健康检查,防止病源入侵。五是做好食品运输、传递环节的消毒工作。切实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关,提高在押人员抵御疾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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