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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警惕!这种行为可能是犯罪
时间:2021-02-09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字号:大 | 中 | 小】

    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犯罪手段日新月异,网络犯罪日趋成熟,在网络犯罪活动中,帮助行为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当亲戚朋友找你借银行卡时,你抹不开面子,借了;当别有用心之人找你买银行卡时,你为了蝇头小利,卖了;请当心,出借和售卖银行卡的你,很有可能在为网络诈骗、赌博洗钱提供帮助,你的行为可能已经涉嫌刑事犯罪。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在实施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时,让被害人将钱转入借来或买来的银行卡,之后再进行几番操作,被害人的钱成功到达犯罪分子手上,再也追不回来。 

    2020年,灵川县检察院办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29件29人,其中审查逮捕案件20件20人,审查起诉案件9件9人,均为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后,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网络诈骗活动的转账,出卖银行卡后构成犯罪的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处罚金。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中明确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年关已至,大家在团圆相聚、分享一年的收获与喜悦时,也要不忘提醒家人和朋友注意在遇到他人借用或购买银行卡等类似情形时提高警惕,避免成为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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