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灵川县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的通知》,将违规饮酒和酗酒作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查纠问题内容进行整改,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增强检察人员带头遵纪守法的意识,树立检察人员良好形象。

通过原文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的通知》,把内容传达到每一名检察人员,要求全体检察人员严格遵守,时时对自己进行提醒;会上通报检察系统发生的涉酒违纪违法案例,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令行禁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会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抓好学习教育、顽瘴痼疾整治,使每名检察人员清醒的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二是要加强监督管理,掌握动态情况。结合家风教育、廉政谈话、签订《检察人员执行禁酒令自查报告表》等多种方式,了解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情况;三是强化监督,严肃责任追究。政治部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重点对工作时间内及工作日中午、执行公务期间等重点时间节点以及酒驾醉驾等重点情形进行全面督查,实现监督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一经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形,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