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灵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履行民事行政监督检察职能以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过程中,发现漓江流域灵川县大圩段存在违法建设情况。漓江沿岸的违法建设破坏漓江生态环境,损害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在深入调查核实后,向灵川县人民政府递交专项调查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广西时针对漓江流域综合治理作出“千万不要破坏生态环境”的指示。为了落实总书记的指示精神,保护漓江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履行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及时向灵川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漓江流域大圩段沿岸违法建设的调查报告》,以推动建立解决漓江沿岸违法建设问题的长效机制。该调查报告引起了灵川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该调查报告已获县长批示,并指定县领导抓好整改。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及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灵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为民办实事持续走深走实,陆续深入灵田、大圩等乡镇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进村屯的法制宣传活动,对人民银行桂林中心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高仿冥币联合执法活动、农业农村局农资打假活动、农业农村局、灵川镇人民政府清除漓江地笼网行动等专项执法活动开展法律监督,以上活动既是人民群众的身边事,也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监督中,受到了人民群众广泛好评。
下一步工作中,灵川县人民检察院仍将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在立足检察职能的基础上,持续深入的开展各类为民办实事活动,并将为民办实事作为检验政法队伍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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