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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检察院检委员会专职委员甘桂明一行到灵川县检察院督导检察工作
时间:2021-07-26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字号:大 | 中 | 小】
     7月20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甘桂明一行到灵川县人民检察院督导刑事检察工作,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石艳春及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参与督导会。

座谈会上,该院第一检察部针对认罪认罚、案件比、两项监督等检察数据及派驻检察室“挂案”清理工作等刑事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并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了汇总与分析。

随行督导组成员、桂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邓盛文对该部门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应补齐短板,降低审前羁押,提高不捕率、不起诉率,以及同步推进检察听证工作。

随行督导组成员、桂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谷业能指出,应充分发挥好派驻检察室职能,全面加强“挂案”清理工作,加大“挂案”清查力度。

最后,甘桂明专委表示,灵川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认罪认罚适用率、辩护人及值班律师参与率均在全市前列,但仍需完善不足。对此,提出三点要求:

一、加强沟通联系。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强化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力度,做好“挂案”清查工作。积极与法院沟通,确保量刑建议的精确性,提高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和采纳率。

二、转变办案理念。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提升办案质效,减少不必要羁押、降低审前羁押率。

三、全面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增加司法透明度、最大化地体现办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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