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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方的正义 -----记广西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卿燕飞同志
时间:2021-09-10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广西检察机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灵川县检察院卿燕飞同志荣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表现突出先进个人称号。荣誉的背后,是她与灵川县检察院扫黑除恶团队成员们的辛勤汗水,是勇于担当,更是满满的为民情怀。



卿燕飞(左一)

自2018年初,党中央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灵川县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落实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总体目标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发挥检察团队的个人才干,积极投身扫黑除恶斗争。时任公诉科副科长兼未检办负责人的卿燕飞一马当先承担起了大要案的办理。




深挖细查  精准打击

卿燕飞在审查逮捕阶段办理吴某等4人强迫卖淫案中,严查细审、全面讯问犯罪嫌疑人,发现了以李兴勇等人强迫卖淫、拐卖妇女、儿童的涉恶线索,通过发出《追捕建议书》督促公安机关追捕20人、引导侦查取证,及时向院党组、县扫黑办、上级检察院汇报,助推线索成案,成功挖出以李兴勇为首的24人跨地域黑社会性质组织,该案在2019年被自治区公安厅列为督办的涉黑案件,被桂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确定为重大涉黑案件,简称“3号案”。

全面监督  守护正义

在审查起诉阶段,卿燕飞被抽调专案组继续办理该案件,并承担指控该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大特征”任务。她为了办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主动与专案组的同志一起与公安机关不定期召开案情协调会16次,提出14份侦查提纲、补充证据清单,列明了144余条取证意见,查明了另外7个罪名和2起违法事实,为诉讼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20年7月29日一审判决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组织者李兴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名骨干成员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20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10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达95.83%,该案是自扫黑除恶以来桂林市首例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主犯被判死刑的案件,取得了很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荡涤黑恶,方可伸张社会正义;守护幸福,群众才能舒心安宁。现任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卿燕飞表示,将继续不忘初心,坚守职责使命,以执着的追求谱写为人民服务新篇章!像她这样有许许多多敢于担当、善于办案、不畏风险的检察官,为了一方正义、一方平安,主动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和重托,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无私奉献,永远在奋进的征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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