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办法》突出了教育部门中重点报告义务人、明确了报告范围。强调工作人员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流浪、遗弃、拐卖、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时以及未成年人自杀、自残、中毒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同时对公安机关接报流程,检察机关责任也进行了明确说明。
下一步,灵川县检察院将联合上述各单位,加强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培训、宣传,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并在辖区内选定几所学校作为试点单位,使该项制度落地生根,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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