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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调研组到灵川检察院开展“进一步规范不捕、不诉工作”专题调研
时间:2021-10-22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字号:大 | 中 | 小】
     10月21日下午,自治区检察院调研组丘秀德副主任一行,在桂林市人民检察院邓盛文主任的陪同下,到灵川县检察院对该院不捕不诉工作及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进行交流和听取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调研组对该院不捕不诉案件工作情况、廉洁风险防控问题、主要经验做法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与会人员针对在办理不捕不诉案件中存在的疑惑、问题、困难进行交流发言,并就如何贯彻“少捕慎诉”理念、如何防范廉洁风险等内容从观念因素、监督机制因素、制度因素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最后,邓盛文主任就进一步规范不捕、不诉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引进外部监督。

全面推进检察听证制度,邀请律师、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社会公众等参与案件办理的听证环节,切实发挥第三方的监督作用。同时做好文书报备工作,对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文书向纪检督察等部门备案,加强其他部门对办案人员的监督。

二、树立底线思维。深入开展司法办案廉洁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认识自身面临的廉政风险,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强化依法办案的自觉性,铸牢防腐拒变的防线,从源头上防止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沟通联系。召开联席会议,积极与公安法院进行沟通,就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充分阐述观点,对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案件充分交流,以达到消除分歧更好地推进不捕不诉工作。

四、推进释法说理。检察机关应充分向案件当事人释法说理,主动听取被害方的意见和要求,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增强检察机关执法的透明度、权威性和说服力,使当事人、被害人对不捕、不诉决定信服,减少上访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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