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访过程中,石艳春副检察长向企业负责人了解近期企业的发展状况、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进度、社会效益等情况,询问企业在生产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征求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石艳春副检察长表示,服务企业发展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针对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检察机关将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有效措施,协同妥善解决。
下一步,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密切关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法律需求,发挥检察职能,完善具体工作措施,为民营企业常态化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更好地服务保障“六稳”“六保”。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检察院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