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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灵川县人民检察院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时间:2022-01-21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字号:大 | 中 | 小】

2021年以来,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全国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在中央第十二督导组、自治区教整办和桂林市教整办的有力督导下,狠抓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强化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疾整治,持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地落实落深落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1年度灵川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2021年,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共主动记录过问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1件,是2020年同期的2.6倍。从内容来看,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31件。从来源看,反映情况、过问了解来自检察系统的9件,占比29%;来自检察系统以外的22件,占比71%。

下一步,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压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主体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成果运用,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规范司法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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