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川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履职中发现,青狮潭水库存在较多的地笼、多囊拖网、“迷魂阵”“灯光捕鱼”等捕鱼工具,水库周边的村民为了“灯光捕鱼”私自拉电线进入青狮潭水库,而且上述捕鱼渔具网眼极小,对大小鱼类虾类等水生生物一网打尽,长期存在对青狮潭水库渔业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带来危害。同时,在青狮潭水库湖岸边及浅水区裸露有较多上述废弃的捕鱼工具和丢弃的泡沫箱,这些渔具和泡沫箱长年丢弃在青狮潭水库周边,未清理运走,导致青狮潭水库水质受到影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青狮潭水库是当年由周恩来总理亲自审定规划的国家级大型水库。工程自1958年开工至1987年止,是一个以灌溉为主,结合供水、发电、防洪等系桂林的主要备用水源,水库总库容6亿立方米,有效库容4.05亿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43.86万亩,对当地防汛抗旱、农业灌溉、生产生活用水等具有重要作用。
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明相关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行政机关职能及拟提出的检察建议内容。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听证员经集体讨论一致认为,青狮潭水库及周边生态环境被破坏的事实存在,相关职能部门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形,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
本次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公开听证会是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全新尝试,通过这种方式,检察机关能够更加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也更有利于获得行政机关的理解和支持,确保诉前检察建议的有效落实,真正实现“阳光检察”。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检察院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