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听证围绕某建设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合同关系还是合作关系,某建设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否虚构债权、是否构成虚假诉讼等焦点问题,引导各方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陈述意见和理由。

下一步,灵川县检察院将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陈述意见及听证员评议意见,结合本案案件事实和证据,对案件全面审查后,依法做出是否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
开展听证工作是该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法律监督需求,践行精准监督理念,提高检察监督公信力,做强民事检察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摆在阳光下实行公开听证,不仅有利于推动矛盾化解,又能有效提升案件处理的精准性。参与听证会的听证员表示,听证员以第三方身份积极参与民事检察办案活动,检察机关全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实现了检察监督的公开透明,增强了司法公信力。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检察院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