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项活动当天,共出动执法人员10余人,执法车辆3台,联合检查组对灵川县辖区内所有销售渔具店铺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主要围绕经营者是否存在生产、销售禁用渔具等违法行为展开。活动中,执法人员向各渔具店铺经营者发放了灵川县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打击非法捕捞宣传单等宣传资料,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地笼网是禁用渔具,一律不准销售。”“好的,我们马上下架。”检查时发现,潭下镇市场内2家门店销售有禁用渔具,当事人对其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当即没收地笼10余条,带线电鱼捕捞杆2套,电鱼机头2台,并宣传相关禁售政策。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击了非法销售违禁渔具行为,保护了渔业资源,对全面落实“禁渔期”的禁捕要求,起到很好的震慑和宣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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