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从工作目标、救助条件、救助程序及救助金发放等方面详细制定了检察院与残联在开展对残疾人司法救助工作中各自的职责。并由两部门组成司法救助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做好被救助人基本情况的收集、整理工作。
《方案》要求相关部门在开展对残疾人司法救助工作中,两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开展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讨论对案件当事人的救助帮扶措施,切实将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形成救助合力,建立司法救助长效机制,确保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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