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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灵川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时间:2022-04-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灵川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优势,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近日,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在自治区爱卫办组织考核中卫生环境工作取得好成绩,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据悉,该院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制定了灵川县检察院《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活动方案,并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并广泛深入发动营造创建氛围,树立好文明卫生意识。同时将“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列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活动任务的全面完成。

近年来,灵川县检察院将院内环境的卫生不断进行改善,办公楼内外绿植配置充足,努力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该院创建卫生单位工作取得的成绩得到了上级的肯定。

一、建立规章制度

该院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做到各部门具体管。各部门选派专人负责保洁监督,责任落实到人,检查有标准,卫生检查工作有记录。

二、做好文明卫生健康工作

对室外环境及公共场所以“三无”标准进行整治,即无纸屑,无烟蒂,无乱堆物品、乱贴乱画、随便停车等现象。做好垃圾分类,办公楼每层都配置分类垃圾桶。倡导文明用餐,使用公筷,践行光盘行动。做好防疫工作,要求清洁人员定期对走廊、大厅、电梯、楼道及办公室等进行消毒。

三、强化责任

创建任务实行分片包干、各部门要按分配的任务要求进行落实,在全院上下形成层层有责任,层层有任务的工作局面。

四、严格管理

建立健全的分级督查制度,进行检查验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建立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五、搞好宣传工作

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对卫生健康知识等进行宣传,增强干警卫生意识,提高传染病防治能力;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增加设施投入,防止“四害”侵扰;布置卫生警示标志,提高干警遵守卫生规定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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