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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检察院建立“快速通道”切实保障审判阶段律师阅卷权
时间:2022-05-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以前没有电子卷宗,阅卷需要一张一张拍照或者复印,我要花费一上午的时间,而现在十分钟就可以了,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们提供的便利,不仅免费刻录光盘,还在审判阶段为我们提供电子卷宗阅卷服务,大大提高了阅卷效率和工作质量”。近日,一位在审判阶段接受辩护委托的律师向灵川县检察院干警表达谢意。

 据悉,自2021年5月1日起,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审判阶段为辩护(代理)律师提供检察电子卷宗阅卷服务的提示》通知要求,对于处于审判阶段的案件,只要案件的辩护(代理)律师持有效证件、委托书及书面申请,经审查手续齐全的,可为其提供电子卷宗阅卷服务。

一年以来,该院将在审判阶段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作为“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重点内容推进。目前已制作电子卷宗463件,共计14326卷106753页,接待律师374人次,在审判阶段为辩护律师提供阅卷服务10余次。

下一步,该院将深入探索“现场+异地+互联网”多元化阅卷模式,通过细致的工作为律师提供更便利的服务,为进一步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按下“加速键”、让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迈入“快车道”,为充分实现司法为民的目标要求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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