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灵川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的部署要求,切实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促进各民族共创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近日,该院荣获“2022年度灵川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一、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做好民族工作自觉性
依托“党建+”模式,将党建工作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深度融合。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党的民族政策作为干警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依托“两学一做”“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形势教育,引导干警树牢“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不断提升检察干警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主动融入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二、强化宣传引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宪法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民族政策宣传月等不同主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开讲座等方式,开展法治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加强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利用官方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事迹。
三、立足职能办实事,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和利用民族问题干扰破坏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履行司法救助职能,全方位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努力在检察工作中更好地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促进民族团结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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