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10月28日,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全区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并通报了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政治危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人民利益至上,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力做好整治工作,务求取得群众可感可及的整治成效。
二要提升监督质效。要聚焦民生领域,结合检察主责主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和作风问题,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依托“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立足检察职能职责,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要加强作风建设。要紧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坚持以严的基调、严的氛围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多措并举,逐项整治,确保“打铁还需自身硬”,全面落实从严治检,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正风肃纪,以清正之风锻造检察队伍,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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