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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灵川县检察院一检察官荣记个人二等功
时间:2025-02-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石艳春在办理案件中作出重大贡献,被自治区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

在办理中央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文某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时,石艳春担任专案组组长,带领办案人员全程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与公安机关召开10余次案情协调会,制作8份取证提纲,提出247条取证建议。

其以时间为脉络绘制文某某等人实施犯罪事实图,手写两本工作笔记,对每一起违法犯罪事实了然于心,确定组织成员的认定标准,制定出庭预案,撰写公诉意见书,精准指控犯罪。该案主犯最终获刑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其余 28 名组织成员获相应刑罚。

  从该案中发现并提请抗诉的唐某某故意伤害案被评为“2023年度桂林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该案也被评为“2023年度广西检察机关精品纠正漏捕漏诉案件”,该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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