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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灵川县人民检察院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25-05-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表彰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灵川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国家级荣誉——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

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用文明之风助推检察队伍健康向上发展,用文明司法引领检察工作再创新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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