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首先由案件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公安机关随后详细介绍了案件调查取证的情况以及不予立案的理由。在认真听取完案件相关情况介绍后,参会人员均就该案发表了自己的听证意见。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理由充分,同意对该案不予立案。灵川县检察院将在充分考虑各听证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择期作出决定。
此次听证会是灵川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此类分歧较大案件统一听证的新举措。统一召开听证会,不仅能提高办案效率、节约诉讼资源,也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的司法理念,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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