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学龙在灵川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2年,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硕果累累
² 苏某等人破坏生产经营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
² 杨某猥亵儿童立案监督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刑事立案监督案件”
² 龙某、石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² 获评“2022年度广西卫生先进单位”
² 荣获“2022年度桂林市检察机关先进单位”称号
² 11个集体23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
回顾2022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灵川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高位部署,切实做到政治坚定、行动自觉
(二)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新时代检察工作水平
二、立足高站位,彰显检察担当,维护司法公正,检察事业蓬勃发展
(一)坚持把学习教育转化为工作实效,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忠实践行检察工作的职责使命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竭力彰显检察工作的为民情怀
(三)强化法律监督,在维护司法公正中体现检察作为
三、增强自身建设,在筑牢发展根基中锻造检察铁军
展望2023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全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坚持凡事首先“从政治上看”,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坚定不移服务保障大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依法惩治“两抢一盗”、涉枪涉爆、黄赌毒等犯罪,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力度,严惩涉众型金融犯罪,从严惩治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持续督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
三是坚定不移强化法律监督。完善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最大限度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常态化开展案件公开听证。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四是坚定不移加强自身建设。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抓实关键少数,优化队伍结构。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岗位培训、检察业务交流、检察文化建设、检察技术共享等工作,不断提高检察队伍业务素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不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
新征程东风浩荡,检察人重任在肩。2023年,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用过硬的能力素质、专业的履职方法、求极致的担当作为、埋头苦干的扎实作风,奋力谱写灵川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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