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分别于11月2日、11月6日、11月7日三天进行,活动期间,行动参与人员对漓江沿线灵川段河道、花江沿线、青狮潭水库进行现场巡查。

经过调查发现,漓江沿线靠近三街镇龙门村、竹子坪村一带,存在小型网箱养殖3个,刘家村附近,存在小型网箱养殖1个;花江沿线存在网箱养殖1个;青狮潭水库内无网箱养殖。尚未发现存在违法网箱养殖造成水源被污染的现象。下一步,将由相关行政机关对不符合养殖标准的网箱进行清理。

据了解,青狮潭水库是桂林市饮用水水源地之一,曾经因为大面积网箱养鱼导致水库水质不符合饮用水标准。2014年,在桂林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青狮潭水库10多万平方米的网箱养鱼进行了清理之后,青狮潭水库水质才得以恢复正常。

而漓江流域灵川段河道在2015年以前存在严重的非法采砂现象,采砂船肆意挖掘河道里的砂石,导致该段河道河水浑浊,沿岸群众饮水、用水受到破坏性打击。在县检察院的牵头下,2016年底,全部非法采砂的窝点被成功捣毁,漓江河水又恢复了往日的清澈。

此次开展“违法网箱养殖造成水源污染问题专项监督行动”,是对以往水源保护成果的一次巩固,也是发现水源污染新问题的一次实践,更是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职责的重大体现。此次行动有助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环境防治攻坚战,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实际问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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