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学龙在灵川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3年,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工作成果
1、获“广西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集体”称号;
2、办理的文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获“广西检察机关精品纠正漏捕案件”;
3、办理的朱某某强奸案获“广西检察机关精品引导侦查刑事案件”;
4、“啄木鸟护苗”志愿服务项目获“桂林市学雷锋志愿服务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5、刑事执行检察、案件管理、党建等工作多次在全市检察机关工作会议上做经验发言;
6、8个集体13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
回顾2023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办理涉企案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损害及影响。对拟进行不起诉的企业,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主动服务大局。
(二)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组织党员干部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开展政策落实、清洁宜居、慰问暖心等活动;选派驻村工作队员协助村委工作,做好产业振兴、增产增收、产业奖补申请等工作;向帮扶村委和困难群众捐赠办公及生活用品,节日走访为帮扶户送去慰问品及慰问金;联合爱心企业向困难小学和幼儿园捐赠体育器材,向中学捐赠善款用于学校的生态修复、球场改造工程及学生宿舍翻新改造。
(三)保障人民财产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开展“断卡”专项行动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亮点和品牌,针对各乡镇漓江河道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生活污水直排流入河道、养殖场粪便外溢等现象进行立案。全程监督清缴地笼网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在青狮潭水库库区挂牌成立“青狮潭水库生态环境公益保护联络站”,并签署《关于青狮潭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公益保护协作机制》。
(五)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始终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长期深入开展。
二、全面履行职责,彰显检察担当,有力推进法治灵川建设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主动融入打好“三大攻坚战”、平安灵川建设等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厉打击恐爆枪、黄赌毒、黑拐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深入化解社会矛盾,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部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全面开展控告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积极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组织人员、律师等第三方人员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增强办案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三)打造“啄木鸟”护苗品牌,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成立“啄木鸟”护苗队,先后为各学校提供“菜单式”“沉浸式”普法教育,完成辖区中小学“法治进校园”全覆盖;成立“啄木鸟”护苗队护学小分队,每天早晚在学校路口执勤,积极开展交通协助疏导,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周边环境;多次举办主题为“检爱同行,共护花开”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教育界代表、政协委员、师生代表零距离了解检察院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三、立足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以罚代刑、无罪被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件,监督撤案10件,书面提出纠违案件22件。追捕遗漏同案犯7人,追诉遗漏同案犯5人。
(二)强化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共受理民行案件74件,其中,制发检察建议31件,均已收到回复;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0件,均已支持起诉。
(三)强化监管和刑罚执行监督。紧盯看守所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针对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登记不全等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纠正意见3份,相关单位均予以采纳及时进行了整改。继续做好财产刑专项检察活动,共办理财产刑执行案件11件。
四、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固本强基,在筑牢根基中锻造检察铁军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强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加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
(二)以党建促队建,锻造检察强兵。强化党组自身建设,提升班子履职能力,坚持党组会、检委会等议事决策机制,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切实提高领导决策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开展党员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做好“莲韵灵检”特色品牌。
(三)大力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院领导带头参加理论调研,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和科学决策水平。组织干警参加培训,积极运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全员、全面、全程运用网上办案系统。
(四)重点加强自身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推行“阳光检务”,坚持把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开展检务督察,开展执法规范化检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对干警党纪政绩条规的教育和学习,经常性地开展与干警的谈心谈话活动,加强对干警8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
展望2024
一是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
二是以更强担当服务保障大局。
三是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
四是以更大力度提升监督质效。
五是以更严要求强化自身建设。
新时代新征程,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灵川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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