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法治护航伴成长 未检守护少年光 ——开学第一课,未检检察官法治进校园专题宣讲暖童心
时间:2026-03-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春光明媚,草长莺飞,正是少年逐梦的好时节。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升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近日,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啄木鸟护苗队”走进灵川县公平乡岩山小学,开展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抵制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用法治春风浸润童心,为青春成长保驾护航。

宣讲中,未检检察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体系,让大家明白法律如何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同时,检察官结合真实案例,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的权利与义务、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的界限、遇到侵害时如何正确求助等内容,引导同学们树立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做到知法于心、守法于行。针对当前针对学生群体的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检察官结合校园真实案例,详细拆解了游戏账号交易诈骗、冒充老师收费诈骗、粉丝应援返利诈骗、解除游戏防沉迷诈骗等常见骗局。检察官提醒同学们: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不随意添加陌生好友,不点击不明链接,不泄露身份证号、银行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遇到可疑情况,第一时间告诉家长、老师或报警,牢记96110反诈劝阻专线,守好自己的安全与财产。检察官强调:校园欺凌不是小事,更不是玩笑。检察官向同学们明确:辱骂、殴打、恐吓、孤立、起侮辱性绰号、传播谣言、强迫做事等行为,都属于校园欺凌,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还将承担法律责任。检察官呼吁全体同学:不做施暴者,管住冲动与暴力;不做旁观者,敢于发声、及时报告;不做受害者,勇敢拒绝、学会求助。用尊重代替冲突,用友善化解矛盾,共同建设无欺凌、有温度的文明校园。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贴近学生生活、紧扣安全重点,让法治知识真正入脑入心。下一步,灵川县检察院将持续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以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法治成为青春最坚实的铠甲。愿每一位少年心中有法、眼里有光、行有所止、平安成长。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检察院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