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务 委 员 会 文 件
灵人发〔2022〕3号
关于崔戊息免职的通知
灵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29日灵川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崔戊息的灵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灵川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4月29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政
法委,县编委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县人
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
灵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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